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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復服務策導小組成立
日期 : 2016年11月26日

【本報消息】政府公報刊出行政長官最新批示,設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策導小組,旨在統籌、協調和促進特區康復服務十年規劃政策目標的落實,各項短、中、長期政策和措施,透過跨部門協作,確保有效執行。社文司長任組長,社工局長任副組長。


工作報告提交特首

小組職責包括:統籌和推動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各項短、中、長期政策和措施;透過跨部門協作,確保有效執行相關政策與措施;按各項規劃的推行時間定期進行階段性評估工作;因應特區殘疾人士及其家庭需要及社會情況發展,提出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調整及優化方案,並在有關基礎上制訂下一階段的十年規劃;促進特區康復服務團體或機構、民間組織及其他私人實體支持及參與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推行。跟進及評估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工作進度,並向行政長官提交有關跟進報告。


社文司長、社工局長任正、副組長外,成員包括社文司司長辦代表、法務局長或副局長、民署管委會主席或副主席、統計暨普查局長或副局長、勞工事務局長或副局長、衛生局長或副局長、教育暨青年局長或副局長、體育局長或副局長、高教辦主任或副主任、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或副主席、工務局長或副局長、房屋局長或副局長、交通事務局長或副局長。


小組可下設專責組

策導小組組長職權尤其包括:召集和主持策導小組會議,並訂定會議議程;邀請其他公共實體或私人實體代表列席策導小組會議;視乎工作需要,向行政長官提出策導小組成員的調整建議;向行政長官匯報策導小組工作情況。下設執行小組,由策導小組成員或其所屬實體主管人員組成,負責根據策導小組決議,協調具體工作計劃,並開展跨部門合作項目。


策導小組可按需要設立專責小組,負責就具體議題進行探討和研究。運作上所需技術、行政和財政輔助,由社工局承擔。
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macaodaily.com/html/2016-11/22/content_1137962.htm

澳門日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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