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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曆新春前(2022年1月29日至31日)攜帶景觀植物入境注意事項
日期 : 2022年01月27日

1. 景觀(註1)植物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或經其轉口時,必須接受市政署的植物檢疫;

 

2. 倘所攜帶入境之景觀植物(不包括新鮮的切花或花蕾;又或新鮮的植物枝葉或其他部份、草、苔蘚或地衣)為個人自用,且每名入境人士攜帶的景觀植物每次不超過1公斤,每日攜帶總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時,無須接受植物檢疫;

 

3. 市民於2022年1月29日至31日期間(即農曆年廿七至年廿九)經“關閘口岸”攜帶景觀植物入境,且所攜帶之景觀植物超過上點所指的數量或包含新鮮的切花或花蕾;又或屬新鮮的植物枝葉或其他部份、草、苔蘚或地衣,可於市政署設於關閘口岸內的臨時景觀植物檢疫站接受檢疫;

 

4. 臨時景觀植物檢疫站的運作時間為上述期間每日上午9時至晚上10時;

 

5.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之物種(如蘭花等),倘未領有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瀕危物種證明書及准照,勿帶入境;

 

6. 凡須依法接受植物檢疫而沒有檢疫之進口景觀植物,將由具監察職權的主管當局扣押並處理。此外,有權限當局亦會依法對違法者追究違法責任。

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

 

關施敏     

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

 

(註1)包含在休眠中、生長中、或開花中的鱗莖、塊莖、塊根、球莖、根頸及根莖;菊苣及根;其他活植物(包括其根);插枝及接技;新鮮的適合製作花束或裝飾用的切花及花蕾、新鮮的植物枝葉及其他部分、草、苔蘚及地衣。

 

資料來源:https://m.iam.gov.mo/c/notice/detail/1cd58cdd-ebe3-45ee-a864-09b409d3a98e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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