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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期療育之三個“及早”
日期 : 2021年04月08日

何謂早期療育?

早期療育是一種人性化、主動及完整之服務,運用各專業整合性的服務解決發展遲緩兒童的各種醫療、教育、家庭及社會相關的問題,支持和加強兒童的發展。一方面開發兒童的潛力,另一方面減輕障礙程度及併發症,使兒童能夠發展和同齡人一樣的生活能力。若能「及早發現、及早診斷、及早治療」,則可減輕障礙程度,發揮其更多潛能。療育愈早愈好,特別要把握0至6歲的「黃金療育期」。(轉自 澳門兒童評估中心)

三個“及早”你要知

1. 及早發現:幼兒於三歲前為「極早療黃金期」,需要早療介入的幼兒,在三歲前接受治療的成效是三歲後的十倍。澳門的幼兒教育適齡入學為三歲,因此,家長、照顧者或從事早期療育工作者在預防和發現問題的責任非常重要。

2. 及早診斷:考慮到六歲前幼兒在語言、動作、認知及情緒等方面發展迅速,讓幼兒能獲取適當的輔助。經由專業早療團隊的診斷後,依照幼兒的狀況,安排個別化的治療服務。

3. 及早治療:幼兒於三歲前接受治療最為理想,其因嬰幼兒腦部發展的生長性較好、可塑性強。因此,整體治療效果會較好。一旦診斷有發展遲緩的情況,應及早針對其需要給予介入性的治療,使得幼兒能夠得到正向發展。

參考資料︰兒童綜合評估中心https://bit.ly/3a8ByHD



撰寫人:啟智早期訓練中心社工 陳姑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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