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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疾僱員就業須創造誘因
日期 : 2021年04月09日

離島社諮會副召集人施妮娜表示,本澳通過不同部門,為殘疾人士提供就業及生活保障,包括勞工局就業廳轄下“顯能小組”、社工局“殘疾人士登記證計劃”,社保基金的津貼及資助計劃等,為本澳一萬多名殘疾人士提供多層生活保障。疫情下,殘疾僱員與其他在職人士亦會面臨被停工、解僱等問題,希望局方持續關注及協助就業。


資料顯示,一九年,勞工局的求職登記中有六十六人次為殘障人士,四十二人次獲成功轉介就業,一七及一八年數據顯示,使用此服務不足八十人次,成功轉介就職約六十一人次。

三年來,不足三百人次使用此服務,反映逾萬名人士均在就業或此群體就業率極低。眾所周知,殘疾人士就業困難重重,部分僱主亦存在歧視,認為工作能力較低、溝通困難、教育程度不高等。

實不盡然,鄰近地區有調查發現,曾有或現正與殘疾僱員共事的前線員工中,有近八成支持繼續聘用殘疾人士。

辦分享嘉許會

因此,鼓勵殘疾人士就業需要各種方法及對策,施妮娜建議政府舉辦更多低成本活動,例如邀請優秀殘障僱員暨識才僱主嘉許計劃人士開辦分享會,介紹其管理經驗及企業實地考察,邀請本澳未加入計劃的僱主到殘疾人士工作單位了解工作實況,降低誤會,加快社會接受程度。

長遠而言,應加強就業誘因,學習其他地區設立企業按合理配額聘用殘障人士指標,讓殘障人士除依靠政府資助外,也能一展所長,貢獻社會。



資料來源:澳門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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